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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露天拍賣與7-11寄送 [列印本頁]

作者: erlong    時間: 2014-3-6 22:19
標題: 露天拍賣與7-11寄送
本文章最後由 erlong 於 2014-7-31 22:49 編輯

剛剛收到露天發出的信,
網路賣出的平板電腦,從高雄寄到墾丁,竟然寄丟了!.....

上個月才摔壞了我一台GPS導航機,自認倒楣賠錢給買家,

這次竟然會寄丟...

系統信內容:
「關於7-11物流的判賠流程,是至商品寄出後一個月內進行找件動作。
若一個月內貨品已尋獲,我們將協助退回賣家原寄件/退件門市;
若一個月內貨品未尋獲,7-11物流才確認判定遺失,
賠償的金額將會依照訂單『結帳總金額』進行判賠,且判賠款項皆是針對『賣家』進行賠償動作。
(◎ 依據「露天拍賣7-ELEVEN交貨便」服務條款,「超商取貨服務」賠償責任上限為新台幣4,000元整,請參考相關條款說明 )」

也就是說,雙方如果議價為低金額,例如1元賣出,
他只賠1元,
也就是我價值2千多元的東西,只賠我1元
什麼宅配公司?!
如果可以這樣搞,每天故意丟客戶包裹,就可以賺錢了啊!

網上有人被7-11店對店寄丟包裹嗎?


(同時發於Mobile01)

作者: tkjoseph    時間: 2014-3-6 22:33
目前還沒有,不過...除非是認識的,不然平板電腦我會寄黑貓
作者: erlong    時間: 2014-3-6 22:38
剛剛看了一下7-11店對店的賠償條款,更慘!
上限只有1000元,
本想店對店取貨,有黑貓的品質,
但這家配送公司,看來也要拒絕往來了,
真爛!
作者: Peterho    時間: 2014-3-7 00:50
店到店走的是大智通的物流,是利用 -4 商品運送的空間來送貨,
雖然也是統一集團相關的,但是運送方式跟宅急便完全不一樣。

用露天,賠償上限還有到 4000,
直接去 ibon 用交貨便,上限只有 1000
作者: Jerry    時間: 2014-3-7 02:13
一個月後才確定,3c產品的價差誰要負責。
作者: erlong    時間: 2014-3-7 08:31
我的那件平版電腦,本來賣2700元,因買家議價較低金額2500元,所以才改一元結標,但「結帳總金額」還是2500元,
再來看7-11露天怎麼處理。但可以肯定的是7-11運送服務大有問題。造成買賣雙方很多麻煩。

自從有了店對店後,已經很少用黑貓運送了,郵局我也常用,
店對店除了這次以及上次摔壞GPS導航螢幕外,也還沒出現過問題。
但愈來愈覺得對7-11店對店的品質不爽,
舉例來說,那張寄送單,有些店就一定堅持要客戶自己塞進去寄送袋,
有些店東西交貨後,會主動幫你處理好一切。
但那個袋子又很難撕,之前曾經有一次撕到捉狂,索性不寄了。

另外想請問「-4 商品運送的空間」是指什東西?
作者: stelin21    時間: 2014-3-7 10:23
最近的送件人員的教育訓練可能都出了點問題,
改天來整理一下我這半年來遇到的狀況...
大概較大的幾家狀況都被我遇過了
(每個月收寄件的量多,相對就比較容易遇到....機率問題嗎?我覺得是人員素質與公司訓練的問題)
作者: grofelin    時間: 2014-3-7 15:56
本文章最後由 grofelin 於 2014-3-12 21:43 編輯
我的那件平版電腦,本來賣2700元,因買家議價較低金額2500元,所以才改一元結標,但「結帳總金額」還是2500元

這個我覺得是露天收手續費的一個漏洞..

上次蘇拉颱風期間寄硬碟,包裝壓爛浸水了,我記得露天7-11 交貨便系統還有拍照片給我看.
露天有退款給我!退的就是我的結標金額;運費我忘了有沒有退運費還是我當初設免運
我那時還很慶幸那次沒為了省手續費,改價格。

所以....手續費該給人賺的,還是給吧..

用露天,賠償上限還有到 4000,
直接去 ibon 用交貨便,上限只有 1000

這我倒是沒注意,下次寄貨得多注意些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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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查了一下,自己寄全家店到店也是上限 1000 (包裝不當造成破損不賠償)

不過
露天的「全家、OK、萊爾富取貨付款」、7-11 取貨付款 都是
商品總額加上運費應低於20,000元(不含),若貨品遺失,賠償款項金額上限為20,000元。



作者: gcvincent    時間: 2014-3-7 17:29
關於丟貨我曾經有點觀察心得

勞基法有很多的規定,公司是不是一定按照規定去做?
當然有洞就鑽,抓到再說。


公司如果有完整的員工訓練,  一定有規定的。
但是照規定做可能來不及收件、理貨、送件。
這時後,公司大小訓練就有差了。
正常的工作人員與外務司機會看狀況。
1.heavy 不會丟! 要推車機械搬運.
(我看過的結剩/帶子通外務都不配護腰,可能身體比較好吧?!)
在死命逼的看到的外務都有護腰(不過有人嫌差會自購)。
站內還有搬貨物圖解說明要點。

2.照規定來,在特多量的的日子我也不會擔心,一定來不及截件前收件送件上飛機。
用丟的當然快點。丟著丟著也就習慣了。

3.所以包裝有沒有很重要?!
脆弱易碎物標籤有沒有貼?!(當然有責任心的員工就會注意。)
危險物品標籤有沒有貼?!(有看過標籤沒看過實物,不想提前升天應該不會丟吧?)
為了預防丟出去才看到,請貼六張在六面。

一手可以掌握的東西,一定很容易丟。搬都搬不動的東西,麻的逼怎麼丟?
還有站內有攝影機,經理主管在也不會丟。
經理也下海理貨的時後?這我不能說。

我只看過一年,有協助上cage(籠箱?)也有好幾台cam視監我,不對是監視!
上到十一二點還會被嫌工時太長(好像要你快一點?!要丟嗎?)

世界大的公司在台灣的一個小站打工一年看到的。
其他小一點的公司呢?不是說大家都在costco! 不對是 costdown 才對!
作者: erlong    時間: 2014-3-7 20:02
我覺得7-11的價值在於其服務,不是嗎?
7-11所有的東西都是比雜貨店貴的。
但就是方便、24小時、服務好,所以雜貨店兵敗如山倒...
現在只有鄉下地方,沒有7-11的地方,雜貨店才能生存。

東西的價值,不管是1元或是10000元,
對於寄貨人而言,都是同等的重要。

但如果標榜服務至上的超商,連這個都做不到,
竟然寄貨都是冒險,那我寧可選郵局,
至少現在郵局寄件也都是今日寄隔日到
作者: chenchunhao1984    時間: 2014-3-7 23:24
也就是說,雙方如果議價為低金額,例如1元賣出,
他只賠1元,
也就是我價值2千多元的東西,只賠我1元


這也不能說他爛或好,拍賣這東西的價值判定本來就每個人不同。
大家都會想省手續費改1元下標,寄丟或摔壞只能從這來判斷價值
所以現在便宜的就算了,不然就寄他會賠的範圍內,超過的話找別家或找郵局報值包裹

作者: Randolph    時間: 2014-3-10 17:34
在露天方面:
自己私下議價,當然就以議價的金額賠給你
在iBon交貨方面:
寄送合約明白寫著賠償上限1000元,不要說你都不看合約的
想省手續費,又不看合約
看不出來露天和iBon寄送哪裡"極爛"了?
作者: chiu22    時間: 2014-3-19 11:40
本文章最後由 chiu22 於 2014-3-19 11:41 編輯

快遞的商品遺失
它們的賠償通常是由快遞人員自行賠償
依你的例子:
高雄寄到墾丁
高雄人員收到貨再派件到墾丁站所
如果墾丁站所已簽收
賠償就是墾丁站所
誰簽收就是誰賠償
若該站所已簽收發貨給送貨人員
送貨人遺失就是該送貨員賠償
光追高雄寄到墾丁簽收單據釐清責任
它們就會花一段時間了
當然寄件人跟收件人會是最痛苦了
寄件人:不見了誰賠償要多久  
收件人:我錢都付了等那麼久我要退費

ps:大約流程是如此,作文能力不好不要抓我文章段落=.=
作者: nookccd    時間: 2014-3-23 12:45
賠了夫人又折兵了><
作者: liaolc    時間: 2014-3-25 23:45
看不懂合約想取暖的通常會被打臉回去, 露天拍賣結帳金額可以依雙方議價金額修改, 標2700, 議價2500, 可以修改金額成2500, 改成1元, 除了要省手續費, 看不出有其他理由了, 露天照申報的金額賠償, 於法不會站不住腳的.
要保值, 可以考慮其他的方法.
作者: xincong    時間: 2014-4-5 00:26
分享個人經驗

本來想建議 全家 試試?!
結果google一下,也是有寄丟東西案例

賠償上限是 1000

我個人寄過蠻多次店到店(全家比7-11 多次) 倒沒寄丟過
算幸運吧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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